咨询服务热线:0682-79431134
发布日期:2024-03-28 01:05:03阅读: 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拒绝,2015年审核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核部分独立国家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教育部部将的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展开实地考察。现将列为专家实地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独立国家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向社会审批。
2015年列为专家实地考察的申报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名单(36所)序号申请人建校名称建校基础申报单位栏中一、改名大学(18所)1河北地质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2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山西省3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医学院辽宁省4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市5上海应用于技术大学上海应用于技术学院上海市6苏州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学院江苏省7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江苏省8淮安大学淮阴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省9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省10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11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安徽省12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省13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省14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河南省15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省16广东药科大学广东药学院广东省1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省18广东医科大学广东医学院广东省二、新的另设本科(17所)19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20河北护理学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2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省22山西能源学院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23山西警员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省24辽宁石油化工学院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宁大学辽阳校区(资源)辽宁省25哈尔滨音乐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资源)黑龙江省26浙江医学院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省27亳州学院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28福建商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29厦门医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30南昌幼特师范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西省3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教育学院河南省32河南工学院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3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中州大学(专科)河南省34汉江师范学院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35琼台师范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省三、拆分调整(1所)36邵阳学院邵阳学院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2015年列为专家实地考察的独立国家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9所)序号申请人建校名称建校基础申报单位栏中1沈阳科技学院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辽宁省2温州商学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浙江省3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安徽省4郑州工商学院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河南省5信阳学院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河南省6安阳学院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河南省7武汉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湖北省8武汉华夏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湖北省9武汉长江学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湖北省审批时间为9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内,对审批学校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不道德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体现。有关体现问题必需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内容不应实事求是。
以单位名义体现的应砖墙公章,以个人名义体现的应署现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法院。我们将对体现的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并为体现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谒9月18日以前,通过寄送或电子邮件(扫瞄件)方式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体现。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邮编:100816。联系电话:010-66097770,66097165。
电子邮箱:shzhchu@moe.edu.cn。
本文来源:kok官方在线-www.raivill.com